倫理問題從來都像鐘擺,在權利與義務、公義與憐憫之間徘徊,我們一方面傾向追隨一些必須堅守的道德標準以減少爭拗,但另一方面對於一些令人同情的處境亦不願墨守成規,因為眼前的是一個活生生有感情的人,而不是一件冷冰冰的物體。對於生命,無論是否有信仰背景都會尊重,在大原則下都應該反對殺人和自殺,但另一方面,我們亦必須承認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經階段,無法亦毋須勉強,因此,對於一些末期病患或醫學上已證明腦死亡的病人,勉強用儀器維持其「生命」,只會增加當事人及家人不必要的痛苦,適當的時候應該「拔喉」,當然,必須加強對家屬的輔導和關心,而不應將之視為硬邦邦的律法,相信已愈來愈多人接受這種拒絕不必要治療的做法。而對於那些藥石無靈、痛苦地等待死亡的病人,其實適當的寧養服務、讓他們可以和家人親友共渡最後的時光,讓人死得有尊嚴是十分重要的人道精神。其實最可怕的不一定是死亡,而是孤獨地面對死亡。當然,最棘手的是那些身體癱瘓但頭腦清醒的病人的處境,不過,現代科技已可協助解決不少日常生活的需要,香港是一個富裕的城市,盡量協助這些有需要的病人是市民的共同責任,況且,大家亦不能預知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有需要的受助者。安樂死和墮胎差不多,在很多國家因為憐憫而對一些十分值得同情的個案開了綠燈,卻惹來更多生無可戀的人打算衝紅燈,這是一個潘朵拉的盒子,小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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